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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9年)
发布时间:2022/12/8 11:27:03   阅读次数:1820

市 十 五 届 人 大

六次会议文件(17

 

化州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0629日在化州市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上

化州市人民法院院长  郑明海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化州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9年的主要工作

2019年以来,我院在中共化州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市政府、市政协的大力支持和上级法院的关心、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以正确的政治方向指导全院审判执行各项工作,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依法履行审判职责,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效。20199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到我院杨梅法庭视察调研,对我院设立诉前联调室,整合各方解纷资源力量,有力促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给予充分肯定。我院审判执行工作受到广东高院和茂名中院的书面表扬,广东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七巡回指导组、茂名和化州市委主要领导等先后到我院调研指导工作,对我院主题教育、审判执行等工作给予高度评价。

2019年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8759件,办结7762件,结案率88.62%,收、结案同比上升25.7%、29.3%。收、结案数量均创建院以来历史新高。法官人均结案235.2件,同比上升33.21%。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受到表彰,一人荣立“个人二等功”,一个集体荣立“集体三等功”,二人荣立“个人三等功”;一人被评为茂名市十大“好心法官”,一人被授予“茂名市三八红旗手”;院机关党委被评为“先进基层党组织”,两个党支部被评为“先进党支部”,十名党员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二人被评为“优秀党组织书记”,五人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我院被市委政法委、市无偿献血委员会评为“先进单位”,被市委宣传部授予2019化州市“我和我的祖国·百歌颂中华”歌咏活动“最佳组织奖”。

一、忠实履行审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依法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依法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诈骗及涉黄赌毒等犯罪案件,维护社会稳定。全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73件,审结733件,判处罪犯929人,结案率94.83%。注重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把公益诉讼与中心工作有效融合,办理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3件,保护我市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扎实有序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积极响应中共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部署,把锋芒对准黑恶势力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我院办案法官坚持加班加点依法快审快结,对涉黑涉恶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取得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声威、强威慑的效果。全年新收涉黑涉恶案件15件,审结12件,判处罪犯44人。借助报刊、电视台等传统媒体和法院微信公众号、中国庭审直播网等新媒体平台,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我院有2件案件入选全国庭审直播前50名,其中被告人蔡某志、蔡某文等9人涉黑案,庭审网络直播点击量达402.1万次,在全国法院中排名第22名,在全省基层法院排名第2名。依法严惩欺压残害群众的“村霸”,获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全院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4958件,审结4203件,结案率84.77%。办结化州市双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及化州市建筑陶瓷厂破产案2件,共处置破产财产7655万元,清偿破产债权7948万元,安置职工961人。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我市的和谐稳定及经济发展。处理民商事纠纷过程中既严格执行法律,又善于灵活变通,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案件,建立“绿色通道”,在确保实体和程序公正的前提下,快审快结;精准对接涉民生领域司法需求,依法化解劳资纠纷、房屋买卖等热点民生问题,充分发挥民事审判在定纷止争、化解矛盾等方面的作用;坚持以有温度的司法诠释法律的公平正义,以“好心法官精神”为标准,运用灵活多变的调解方式方法,加强案件调解力度,圆满处理各类民事纠纷;妥善审理涉民营企业的金融借款、民间借贷、担保抵押等民商事案件,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在民营企业债务负担化解、产业层次提升和民营经济市场空间拓展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以实际行动增强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感和创业信心。强化司法职能和责任担当,创新审判理念方式,通过依法公正高效审判案件,维护良好交易秩序,为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依法审查行政非诉案件,推进法治化州建设。2019年我院行政非诉案件数量多、种类繁杂。我院主要办理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的案件、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743件,其中依法审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等行政机关申请强制执行案件735件,结案率达98.92%。办案法官通过强化责任意识、分类审查、集中听证等措施提高办案效率,将办案周期缩短到7日内,我院的行政非诉案件结案经验得到上级法院肯定并予以推广。在办案中注重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完善执行长效机制,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2285件,结案2091件,结案率91.51%。紧扣“一性两化”执行工作主题,以“一五三”工作重点,积极发挥执行指挥中心职能,规范执行程序各环节、节点,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加大对人民群众关注热点、难点案件的执行力度,深入开展“亮剑执行”、“夏季风暴”、节前集中执行等涉民生案件执行,实现执行质效大幅提升。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将司法诚信建设纳入法院工作总体规划,精准实施信用惩戒,让人民群众获得感更加充实。加大涉民营企业案件执行,通过优化查封、变价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全年共执结涉金融案件35件,执行到位金额80.6万元,执结涉民营企业案件15件,执行到位金额336.8万元。

二、围绕全市工作大局,积极开展平安创建活动

主动延伸审判职能,多措并举创平安。按照平安化州建设要求,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的主力军作用。在“综合治理宣传月”和“6.26”国际禁毒日宣传活动中多次组织干警上街开展法制宣传、咨询活动,为广大群众现场解答法律问题,以展板和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向人民群众宣传社会主义法治。积极参与化州市“两度一率”推进工作,利用早晚和周末休息时间,全院干警深入广场、集市、乡镇社区、辖区学校、企业等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将“两度一率”宣传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提高群众法制意识及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提高群众对平安创建的知晓度与参与率。组织法官到校园开展以“抓好青少年犯罪预防、营造扫黑除恶氛围”为主的法制教育活动,促进平安校园建设。举办以“院校共育法伴成长”为主题的法院“开放体验日”,邀请学校师生代表旁听法院庭审活动。为弘扬宪法精神,举办了国家宪法日宣誓活动。一年来,共编发主题教育、法院工作、案件案例等信息280条进行宣传;开展法制宣传、咨询6场次;向各类媒体投稿106篇,其中被采用81篇。我院报送的邹火生引诱他人吸毒、盗窃案入选最高院2020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三、不断深化司法改革,践行为民服务宗旨

开展内设机构改革工作,优化审判工作机制。按照上级法院关于内设机构改革工作的相关部署,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以精简效能、服务审判、合理设置为原则,统筹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将原17个部门整合为10个内设机构并对其职能进行了调整。通过机构改革,减少管理层级,提高工作效率,与司法责任制、法官员额制、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制度等改革有效衔接、同步推进,促进我院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以群众为中心,深入开展多元化化解纠纷改革。深入开展“基层司法为民工程”,坚持主题教育与司法创新“齐头并进”,结合自身实际,突出重点,通过积极发挥诉前联调作用、积极携手社会组织实现调解方式“优势互补”及开展巡回审判等措施,整合多方资源力量,打通司法为民最后“一公里”,构建“法院主导、多方参与、优势互补、形成体系”的多元化化解纠纷新格局。

智慧法院建设全面迈进,创新司法便民利民惠民机制。我院紧紧抓住司法改革和信息化建设的难得机遇,推动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深度融合,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特征的智慧法院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智慧法院初步形成。一是推行网上立案系统自助立案,方便群众诉讼,足不出户就能立案,进一步提高立案工作效率,真正实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目标,全年共网上立案1380件;二是诉讼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该中心引入大数据、云计算、终端APP等信息科技,设置了12个诉讼服务窗口,推行智能自助服务系统,有效节省窗口排队等候时间。诉讼服务中心内设有休息等候室、饮水机、休息椅等便民设施,贴心服务人民群众;三是按照最高法院要求,积极推进我院诉讼服务中心跨域立案工作,当事人立案更加就近化、便利化,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并抓好该项工作延伸到各基层人民法庭,该项工作获得上级充分肯定,我院杨梅法庭已成为对外展示智慧法庭建设的示范名片。

扩展司法公开,营造多元化阳光司法。依托“两微一网”、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全面公开诉讼信息,扩大普法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对外发布信息165条,网上公开裁判文书5084份、直播案件3319件,让人民群众零距离接触阳光司法。

构建全方位司法保护,救助弱势群体。强化诉前、诉中、诉后司法保护,依法为生活困难当事人缓免诉讼费37.39万元。妥善审理劳动争议、交通事故、环境污染、产品质量等民生热点案件349件,为4位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万元。

四、全面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流法院队伍

一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把牢政治方向。在化州市委及其主题教育指导组的有力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以高度的政治责任精心组织开展主题教育;结合省委第五巡视组巡视和茂名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的反馈意见,以狠抓法院工作整改落实为驱动,坚持密切联系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努力把学习教育、调查研究、检视问题、整改落实四项重点措施贯通起来,有机融合、统筹推进,取得了良好进展,解决了队伍中存在的问题。

二是坚持推进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深入推进政治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利用中心组学习、专题报告会、上党课、办班培训、支部学习讨论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党的十九大、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院班子成员带头学习,率先垂范,带动全院干警参与政治学习,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积极响应创建“好心茂名”活动,弘扬法院好心法官精神,在全院范围内开展“好心法官”评选活动。扎实履行社会责任,组织干警收看“法官讲坛”、参与志愿服务、结对帮扶等活动,积极培养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切实推进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加强履职能力建设,组织干警参与各种培训,提升司法能力,先后组织干警到多所高校进修学习,进一步提高审判执行业务能力水平。一年来,组织参加各种培训350人次。

三是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等主题教育活动,严格落实院庭领导干部“一岗双责”,加强干警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审务督察机制,对庭审作风、日常纪律等进行明查暗访24次,发现问题并纠正各类问题10个,形成抓早抓小监督合力;以开展“学条例、明党纪、勇担当、做表率”等活动为契机,深入整治“四风”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问题,推动司法作风持续好转。

五、自觉接受监督,提升公正司法水平

我院高度重视并自觉接受人大的法律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及时主动向市委汇报、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法院重要工作情况。加强代表联络工作,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法院开放日”、观摩庭审、见证执行、案件调解以及释法答疑、意见征求、座谈会、宪法宣誓日等活动。支持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邀请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全年累计开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座谈18126人,旁听庭审625人,走访代表、委员10100人,见证执行840人、邀请视察法院538人。

各位代表,我院在法治事业道路上稳步迈进,是市委的坚强领导、市人大有力监督,市政府大力支持,市政协民主监督,市监察委、市检察院监督支持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化州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清醒认识到,虽然我院各项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主要是:一是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不断增多,部分法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持续增长的案件数量和审判力量不足的矛盾突显,员额法官办案压力巨大;三是干警的司法能力和素质与司法责任制的要求仍有一定差距,导致个别案件审判质效与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需求相比还有不小差距。对这些问题和困难,我们将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在市人大监督和各方面支持下,努力加以解决。

2020年工作设想

新的一年,我们将在化州市委领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积极主动作为,扎实履职尽责,加强队伍建设,狠抓执法办案,深入改革创新,立足服务大局,为着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牢牢把握公正司法主线。坚持把公正司法作为法治的生命线,进一步抓好审判执行工作,加大案件繁简分流力度,进一步提高案件简易程序适用和案件调解结案比例。严格执行防止外部和内部人员干预过问司法案件“三个规定”,让司法腐败无处藏身。加强民法典业务培训,提高民事案件审判水平和效率,确保民法典得到准确有效实施。持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除恶务尽成效回应群众期盼。二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及时研究解决审判团队建设、员额法官业绩考评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健全完善科学合理的司法人员管理机制,最大限度释放现有审判人力资源,提升整体办案效能。三是推进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建设。在化州市委部署和市委政法委统筹下,充分借鉴高州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建设的先进经验,进一步解放思想,因地制宜,加快我市司法惠民服务中心建设步伐,为有效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和乡村振兴,健全完善社会矛盾纠纷预防机制和多元解纷机制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四是加强司法队伍建设。坚持“从严治警,从优待警”,完善职业保障制度,不断推进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强人民法院党的政治建设,锻造一支高素质队伍。五是强化“智慧法院”建设。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着力在业务办理网络化、司法公开阳光化、司法服务智能化等方面实现更大提升。提升司法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完善互联网司法模式。六是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涉疫情案件,坚持善意文明理念,认真抓好服务疫情防控、保障复工复产,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的作用。

各位代表,做好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回望过去不忘初心,展望未来牢记使命,更好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接受时代考验,完成好国家赋予我们这一神圣的使命职责,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振兴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附件1:有关用语说明

好心法官精神:好心法官的“好心”既包含法官的“良知”“良心”,而又比“良知”“良心”内涵更广,涵括法官为人、处事的方方面面,是一个好法官的行为准则和追求目标。应包括法律信仰之初心、坚守正义之公心、息讼促和之仁心、慈爱怜悯之爱心、敬业爱岗之恒心和清廉如水之清心。

行政非诉案件:行政非诉案件专指对于具有执行内容的行政行为,具有起诉主体资格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由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执行的制度。

一性两化:2013年,为了解决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提出各级法院要“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全力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大力加强执行工作规范化”即“一性两化”的执行工作总体要求,2019年,为了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上级法院再次强调在执行工作中要按照“一性两化”要求抓好落实。

一五三: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最高人民法院要求从2019年至20203月,开展“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系列专项执行行动,并提出了“一五三”重点工作即:一个关键工作:以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建设为关键;五类案件执行工作(包括涉黑恶势力刑事裁判涉财产类执行案;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类执行案;涉民生类执行案;涉金融债权类执行案;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类执行案件);三项重点管理工作:“一案双查”、“一案一账号”建设和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执行工作深度融合。

亮剑执行: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茂名法院部署开展以强化执行强制措施适用为重点的“亮剑执行”专项活动,活动从20193月持续到9月,为期6个月,主要任务是“加力度、提质效、固成果”。自开展“亮剑执行”专项活动以来,茂名两级法院各出奇招,加大强制措施适用力度,助推执行工作的开展,执行工作有新的突破。

智慧法院: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体制改革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形态。2016129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举行2016年第一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首次提出建设立足于时代发展前沿的“智慧法院”。2017511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统筹兼顾,全面把握智慧法院建设的总体布局。智慧法院建设要以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提升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目标,充分利用信息化系统,实现人民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

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20186月广东省委正式印发施行《广东省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方案》明确要通过3年不懈努力,实现基层腐败和作风问题得到全面遏制,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水准明显提升,陈规陋习得到有效破除,农村政治生态更加清朗,人民群众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党的执政基础更加巩固。基层正风反腐行动,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但要解决近年新部署的扶贫、扫黑除恶、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突出问题,也要解决人民群众一直反映比较强烈的征地拆迁强征强拆、办事“吃拿卡要”等老问题。

一岗双责:“一岗”就是一个领导干部的职务所对应的岗位;“双责”就是一个领导干部既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负责,又要对所在岗位应当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也就是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负双重责任

六难三案: 20146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就改进案件审理、强化案件执行等方面总结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经验,提出33项具体改进措施。通知指出,“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问题、“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问题和“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问题是“四风”问题在法院工作中的集中表现,严重背离党的群众路线,伤害群众感情,必须坚决进行整治。

附件2:图表说明

附件3: 2019年案例

大树底下的审判法庭

2019815日下午,我院民一庭何洪强法官带领人民陪审员、书记员冒着34度的高温,驱车两个小时来到那务镇泉冲合堂坡村开展巡回审判,审理一起相邻关系纠纷案件。

该案原告陈某强与被告陈某信等4人是同宗兄弟,两家房屋仅隔一条路,抬头不见低头见,而原告屋门前空地是被告的耕作地。原告诉称20102月在自家空地建围墙。被告因有耕作地与原告的围墙相邻而发生争执,双方在村委会及相关人员的调解下于201012月达成协议,签订《调解协议书》。原告按调解书界至建好围墙,而被告却在围墙边挖深沟,掏空墙脚,使水侵蚀原告的围墙致使围墙201711月全部倒塌,原告诉请被告赔偿直接经济损失20000元。被告辩称原告的围墙超出了界至,侵占了被告的土地,且围墙建在地面上,没有基础墙,年久失修属危墙,台风来临导致倒塌,属不可抗力造成的,与被告无关。

承办法官考虑到该案涉及农村乡里的相邻关系,在农村地区具有典型教育意义,在当地开展巡回审判不但可以给当地村民上一堂生动的法治课,而且原被告双方年事已高,路途遥远,出行不便,可以免受诉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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