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24年第5期摇珠选定标的物
委托机构现场会的通知
化州市人民法院定于2024年5月20日(星期一)下午3时30分在本院二楼举行对下列6宗标的物摇珠确定委托机构的现场会,请有关机构、各方当事人依时参加。
标的物:
房地产评估
1、【(2023)粤0982执717号】对被执行人周明和案外人(李桂权)共同共有的位于化州市下郭街道机关干部住宅小区(东39、东40、东41)号地301房的房产(产权证号:化房20019185号)的价值进行评估。
2、【(2024)粤0982执177号】对被执行人李杰生名下位于清远市清城区永安南路18号海伦春天花园49号楼2层02(复式)号【粤(2018)清远市不动产证明第0075312号】房地产的价值进行评估。
3、【(2024)粤0982执735号】对被执行人吴土华名下位于化州市下郭街道办建设二路(园山小区)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C4632390号】的价值进行评估。
4、【(2023)粤0982执1740号】对被执行人吴壮志位于化州市鉴江区桔城北路橘城广场颜艺坤住宅楼1002房的房地产【证号:粤(2020)化州市不动产权第0002172号】的价值进行评估。
5、【(2023)粤0982执1154号】对被执行人何明历名下位于化州市东山街道向阳路东城开发区的房地产一幢【不动产权证书号:粤(2019)化州市不动产权第0012709号】的价值进行评估。
土地评估
1、【(2023)粤0982执1436号】对被执行人化州市中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位于化州市东山街道办河东路一横巷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书号为:化国用(2007)0000404】土地的价值进行评估。
化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