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的武器
陈坚华
当某些国家叫嚣拥有核武器是维系国家的生命时,其理由也如同伊朗等国家要求拥有核武器一样。究竟世界是用一支枪防身好,还是用很多枪在维护世界格局的稳定好?这个问题,很难去回应,因为政治是政治。当不许干涉内政,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的观念时,已经造就了这个世界“多数人的暴政”。人类历史长河的记忆里,“国际联盟”亦是如此。大众的冷漠,是社会危险的信号;大国的冷漠,是世界危险的开始。“我不是犹太人,所以我不说话;我不是天主教,所以我不说话;我不是有政见人士,所以我不说话;当它们抓我的时候,再也没有人说话……”希特勒就是这样令一个民族疯狂起来。大多数人的沉默,是社会致命的伤害,“无因管理”应当时刻都在。
1994年,“卢旺达种族大屠杀”一样,上百万的生命就在彻底疯狂之中被杀虐,无数生活在卢旺达的人民被“魔鬼们”任意揉搓和污辱。联合国却反应“迟缓”,事后才将每年的4月7日定为“反思卢旺达大屠杀国际日”。“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二战的教训并不能使武力服从于人类“和平与发展”的主题;因为强权政治还在,因为崇拜“枪”的人还是比追求“笔”的人还多。“赵盾弑君”、“崔杼弑君”的中国古代史官是何等地敢于秉笔直书,做到“宁为兰摧玉折,不作萧敷艾荣”,将个人生死荣辱完全置之度外。正所谓:“为了实现正义,哪怕天崩地裂”;法律人也应当有这样的信仰。每个个案的正义就是世界的正义。法律谚语——“枪炮作响法无声”,在混乱的非秩序之中,再没有法律的声音。“恶法非法”?“法官除了法律之外,再没有其他上司”?二战之后,“纽伦堡审判”之中,当法官审判法官的之时,这不再是战胜国对战败国的政治宣言,这不再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政治秀,也不是“程序正义”与“实体正义”的较量,而是人类理性的回归。当法官审判法官的时候,没有输赢之辩,只有法律真正意义上的胜利——人类还尚存着社会的良知和勇气。“法律应当与道德、秩序、权利保持一致”。为虎作伥,不应当是法律的声音。著名法学家曾经说过:“法的发展不在于法学,不在于立法,不在于道德,而在于社会本身”。现代意义上的法律,不仅是为阶级性服务的,更为重要的是保障法治社会的形成,更在于确保个人基本权利(尊严与自由)可以平衡在无比强大的权力(公权与法统)之中。当天平的砝码加重在权力的时候,必须要给天平的另一边加上权利。
2007年3月,巴基斯坦最高法院首席法官怒骂总统穆沙拉夫违宪;2011年4月,埃及最高检察院总检察官下令逮捕前总统穆巴拉克;2012年11月,埃及法官检察官罢工反对总统穆尔西扩权。任何政治强人都试图挑战司法的底线,让司法服从于政治。事实上,政治是可以凌驾在司法之上,但是历史将宣告司法的胜利。因为这是社会发展的潮流,不可逆转,正如“民主与共和”的观念深入民心一样。“执政官是说话的法律,法律是不说话的执政官”。英国法学家曾经概括说“国王是可以不受制于他人,但除了上帝和法律以外”。政治与法律的界限定位,不是两者进退般的对抗,而是在政治之中寻求法律诚实的张力。“没有信仰的法律将退化成为僵死的教条,而没有法律的信仰将蜕变成为狂信”。法律应当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在激进的政治氛围里,法律是保守的守夜人,它无法去裁定该往哪边走才是最快到达终点的,它所能做的是确保不管往哪边走都不会迷失前进的方向。法律信仰也就是如此:奉献一切,成全所有。
假如战争的阴霾无法消去,强权的政治肆意践踏自由的尊严,法律人所祈祷的不应该是和平。拿来法律人的武器——强烈的社会良知、忠诚的法律信仰以及无限的智慧勇气,斗争到底。在战斗胜利前,最后一场战争中,为最后一颗子弹而慷慨倒下。
良知、信仰和勇气,将是法律人永远的武器。